「幸福是總體概念,自己一個人幸福,其他人不幸福,事實上是沒辦法成就自己的幸福..」

有錢有權 要對社會發揮更極致的影響力

2009/11/26 11:47 | 認同:37
問:
馬雨沛:大家都會對律師有通天本領的預期,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問題。比如說您是知名律師,那您會不會有特權?比如說房屋稅。您在爭取過程中,有網友認為,因為您的知名度、社會上的聲望,會比一般人還容易爭取。如果一般人權益受損,是不是求助無門?或者是有什麼管道,可以讓他們伸張自己的權益?
(主持人:馬雨沛,前新聞主播,現任教於淡江大學傳播系)

訪談記錄

答:
37認同本文 認同

陳長文:我的房子的事情,顯然完全是政府公務員的錯誤。我也不怪他們,公務員事情這麼多,人這麼少,才會把別人家套到我家來,把我的住屋變成營業,這明顯是政府的錯誤。此外,一連串下來官官相護,我當然是孰可忍孰不可忍。我又是學法律的,當然要爭取自己的權益。在這種狀況之下,我的問題解決了,是因為政府立法了,或是因為政府主管機關認為不對了,各種原因都有。

如果網友認為是原先知名度,我會覺得沒有說錯,但也說錯了。

第一個,應該不是知名度,而是問題本身正確或不正確。如果有很多人都有同樣的問題,這些人若能組成共同的力量,透過民間單位、媒體不斷的發聲,不斷的去談問題。今天的政府比以前進步的多,雖然還是有點顢頇或傲慢,但還是會聽。另外,就是透過國會,我們的立法委員,也要去給壓力。我們是民主社會,只有用這方法來做。

如果大家認為我是知名人物才有特權,這其實不太可能,因為我一直輸一直輸,一直輸到後來我很生氣,很可能就因為我是知名人士。

重點我想說的是,這位年輕人也許可以跟我一樣,你好好把書念好,經常做出貢獻來,提高知名度,選立委或選總統,你的任何問題、任何人的問題,都能得到解決,不是嗎?我常在想,如果社會每個人都能站在比較有影響力的角度,對其他弱勢的人會很有幫助。所以站在比較有高度的人,或者是有錢有權有地位的人,所承擔的責任其實是更大。在那個時候,有錢有權的人,沒有能夠好好把自己影響力發揮到極致的,我覺得他愧對社會,站在那個角色是不應該的。這一點希望能與大家分享。

馬雨沛:如果理財教育都深入國中小學了,我們的法律教育夠不夠?法律教育是不是應該更往下紮根?

陳長文:完全正確,法律教育當然該往下紮根。同樣的問題就是,在我們的態度上、生活上、行動上,法律教育的問題。也許你是有感而發。我常提一個問題,就是司法改革。比如說80年代之前,和現在政治開放、報紙開放、政黨開放來比,台灣法律是有長足進步的。但是法律制度和法律人,從80年代到現在吧,現在辦理法律者大概是三、四十歲人,他們從過去活到今天,他們想法是否改變了?這法可能是從70年代、甚至是50年代就開始做了,一直做到80年代、90年代,是否能作徹底改革?這也是大家關心司法改革的原因。

回到預算的問題,我會希望我們政府刪減國防預算,把錢拿出來擺在司法、司法人員教育、在職訓練。司法人員的教育不僅是態度,也是position,對問題的看法。這些都要教育,檢察官、法官、律師應該是什麼樣的立場。

因為這些法律人對老百姓、對國家、對他們自己生活的環境是不是感到滿意?司法信心指數其實是很重要的指數,這指數應該會比國防是不是能抵禦可見的敵人,比如說對岸,我覺得老百姓一定會說,司法重要得多。另外,社會福利也重要的多,教育重要的多,大家也知道。

馬雨沛:所以大家可以持續關心這一塊。

陳長文:法律已經不錯了,但改革需不需要?當然需要。我和羅智強合寫了一本書「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」,意思是法律人要爭氣,尤其在這個關頭,大家對法律人非常渴望,希望法治能真正落實,公平正義能出現在所有的案子裡頭。

加到書籤:
相關話題:
雅虎資訊 版權所有 © 2009 Yahoo!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