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幸福是總體概念,自己一個人幸福,其他人不幸福,事實上是沒辦法成就自己的幸福..」

兒子的障礙 讓我強烈投身公益事業

2010/02/10 19:18 | 認同:1253
問:
馬雨沛:您剛剛提到的這過程,想必一定是非常豐富的。從參與、投入的過程,獲得更多,也看到對方的回饋。這裡有一位網友問到,陳律師您在自己的家庭生活裡頭,您的公子成長過程中不是像一般人的狀況,是不是因為這樣,使得您更願意投入公益?是不是有這樣的助力?在這裡頭,您是如何思考?
(主持人:馬雨沛,前新聞主播,現任教於淡江大學傳播系)

訪談記錄

答:
1253認同本文 認同

陳長文:我在我的部落格中寫了一篇文章、一封公開信,給我的兒子,叫作「給文文的一封信」。這是在父親節,民生報希望我可以寫一篇文章。這孩子是一個重度障礙的孩子,現在已經是26、27歲了。他很快樂、他很好,他也帶給我們很多困難吧。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講,我覺得他帶給我、我們家的啟發,是大於如果我們家沒有他所能想像得到的。沒有他,我會不會投身公益去做事?我的答案是,或許會,但不會這麼強烈;也或許根本就不會。

另外,如果你問我太太,她的答案應該也是類似的。不過作媽媽有特別的感覺,我沒辦法代替她說。所以我覺得推己及人的態度是對的。因為這樣,我在紅十字會裡頭,當時做秘書長、副會長的時候,我們推動了一個「讓愛穿透障礙」的活動,幫助身心障礙的孩子與他們的家庭。

它的目的有兩個,第一個是喚起大家認識、瞭解「身心障礙」是什麼意思。有許多人認為,家裡有這樣的孩子,是因為他們上輩子作了不好的事情,這輩子要贖罪。所以許多爸爸媽媽躲在家裡不敢出來,更別說這個孩子。那樣的態度、認知是不對的。所以一方面是喚起意識,另一方面要有更多社會的資源。

因此在當時那幾年,很了不起,募得了六千萬的資源。在1990年的時候,這應該是當時唯一、第一次我們募到這麼多錢。

這錢拿來幹嘛?幫助每一個家庭、團體,每一個散在各個角落或見不得人的家庭、媽媽們。我們提供這些家庭、團體一些諮詢、微薄的幫助,讓他們能繼續下去組成一個團體。對於教養團體,不管是立案或沒立案的,我們都提供幫助。

我們當然也透過師大的幫助,心理衛生、特殊教育的專家等,請他幫我們把事情做起來。 我覺得這些事情對我來講,不是一個詛咒,而是祝福。從這角度來看,我們家的文文是不是如此,他可能不能回答,但我能回答。

加到書籤:
相關話題:
雅虎資訊 版權所有 © 2010 Yahoo!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